足協改組滿三年 誰誤了國家隊

021年度我們國家男足隊的最終任務結束,剛與印尼捉對廝殺拚亞洲盃資格賽的附加賽中,兩場全敗,總比數1比5,徒嘆我們連亞洲盃24強的基本門檻也無力跨過去!而此刻也正迎來全國足協改組滿三週年之際,賽面上交出的成績單,從新領導班子上任前的FIFA世界排名第124名,亞洲第24名,到接掌滿三年後的目前退居第151名,亞洲排第28名,而此刻再連敗兩場給排在175名的印尼隊之後,世界排名還會往後掉。誰誤了我們國家隊?發哥直指無足球行政資歷又剛愎自用的足協秘書長方靖仁難辭其咎。

方靖仁過去曾在鐘劍武執符五人制代表隊時入選過國腳,而11人制國家隊未曾留名;2018世界盃亞洲區會外賽時,曾被總教練陳貴人任用擔任助教之一,後來任務結束,仍留在台電任外聘球員兼助教,2018年10月全國足協改朝換代以後,即被邱義仁任用為新秘書長至今,之前未曾受過足球行政受訓,也缺乏主事足球會務經驗,就任以來,處理會務頗受爭議,尤其是這次主導國家隊隊務更是荒腔走板。

▲中華足協秘書長方靖仁。(圖/記者張克銘攝)

中華足協秘書長方靖仁(左)。(圖/記者張克銘攝)

之前的矛盾先不論,就這次足協任用王家中接替被提前解聘的外教蘭卡斯特之爛攤子,他扛起擔任男足國家隊的「救火軍師」,今年六月出征科威特,攤在大家面前的成績,比蘭卡斯特帶兵還要好,而且還是在原先國家隊主力戰將缺席一半狀況下的成果。

六月份的世足資格賽完了,在疫情期間,為了備戰十月與印尼的亞洲盃資格賽附加賽,國家隊仍然在八月展開集訓,九月中旬放國腳歸各自縣市參加全運會,10月3日國家隊出發泰國踢附加賽前夕,足協緊急處分違紀喝酒的四名國腳出賽權利,甚至臨陣除帥,以不堪管理之責給總教練王家中嚴重停權處分。

這次我們國家隊在泰國連敗世界排名第175名的印尼隊兩場,不能光把責任記在國家隊的教練及球員身上,這筆總賬當算在處治國家隊荒腔走板的秘書長方靖仁,他操弄國家隊之不成熟與荒謬行徑,顯然根本不把眼前對戰印尼比賽的輸贏當回事,無心安撫隊內更大亂了軍心,由以下幾點錯誤造成了對國家隊的嚴重傷害:

首先,方秘書長說「紀律大於一切!」沒錯,但選擇處理的時間點根本不對。他挑在國家隊出發日前夕,緊急處分國家隊成員,直接擾亂了國家隊的軍心與士氣。這點顯示出他處理國家隊大事的不成熟。

因為,那幾名國腳違紀喝酒的時間點發生在8月21日及9月12日,足協責無旁貸必須當機立斷早該調查清楚違紀的真相如何,而要處治的最佳時間點,應該在九月中旬即開會議處,好讓國家隊緊急重整至少還有半個月時間的調合與過渡準備,卻錯過的時機,最大的敗筆竟在出發前夕拋出國家隊的震撼彈。

▲U23男足總教練王家中。(圖/記者張克銘攝)

原中華男足總教練王家中。(圖/記者張克銘攝)

其次,「陣前易帥乃兵家大忌」,出發日前夕,緊急把總教練王家中停權處分,選訓委員會的決議理由為,因「認定總教練對於紀律事件之相關處置與事件交代上顯有避重就輕,並有對協會掩蓋事實之情事,顯已不堪管理之責,故處停權處分,其總教練職務由助理教練葉獻中暫代。」

請問,王家中教練這次出面救火國家隊,賽面成績起碼比外教蘭卡斯特好,他帶兵犯下了什麼大錯?他既沒有與國腳一塊違紀喝酒,而且知道球員違紀後,也作了隊內的處治,卻被直接扣上「不堪管理之責,處停權處分」大帽子?此乃處理大事不成熟之二。

更何況現今國家隊的組合,還要總教練親督球隊的生活管理嗎?據了解,國家隊完成六月份的世足未完賽事任務後,足協指派給國家隊的隊務管理已辭職,八月再集訓後,國家隊遲遲等不來球隊管理,後來隊內出問題,教練團內部處治陳浩瑋等違紀球員的力度,似乎未獲足協與其他球員認同,傳言流出,足協直接拿總教練開鍘,沒有口頭警告,而是直接亮紅牌解除這次國家隊任務?

再者,方秘書長主導選訓委員會藉處分四名違紀喝酒國腳出賽權利,實則乃藉機除掉王家中的總教練職務,卻冠冕堂皇說成了協會要「大破大立」!

▲▼   中華男足,亞洲盃資格賽附加賽          。許恆賓(圖/中華足協)

中華男足亞洲盃資格賽附加賽許恆賓唯一進球(圖/中華足協)

國家足運的領導單位,尤其是身為執行長的秘書長,如此對待國家隊的總教練,「士可忍,孰不可忍」王家中教練已正式向相關單位提出申告方秘書長,要為自己討回公道,也要讓關心國內足運的人知道方秘書長的荒唐行徑。

方靖仁的荒謬之舉,還包括了他自以為是國家隊總軍師,出發前夕先禁足四名國腳隨隊出國比賽,由於不滿18名球員出賽會遭AFC處罰之嚴重關係,他只好緊急抓人,自己主動徵調好手,卻未先知會母隊負責人要人,也惹火了台鋼隊老闆,只好親自帶三名他之前母隊台電的球員幫忙出國應急(請注意還是秘書長親自出國指導,而非委派足協技術總監督場),輸掉了未來一年多我們國家隊無正式錦標賽可踢窘境,讓緊急代理教練葉獻中成了「代罪羔羊」,誰之過呢?

尤其這次國家隊內少數幾名國腳發生違紀喝酒事件,教練團事發即有開會議處過,方秘書長個人有意見或者認知有誤差,更必須徹底查明事實真相才處治,而國家隊出發前兩天,他通知選訓委員會議處時,竟未叫總教練作最後陳述,立即懲處四名國腳,連帶總教練都遭停權帶隊出征。

這次由方秘書長操盤的整個處理國家隊事件,不符合程序與公正合理,出發前夕才直接以手機line通告總教練停權,跳出來扛國家隊爛攤子的教練,被一位剛愎自用的秘書長,如此荒謬草率地直接拿掉烏紗帽,為此,王家中在國家隊第一場出戰印尼之前,已請律師向足協及教育部體育署寄出申訴信函,由於還涉及勞資問題,他準備向勞工局申告,尤其侵權及個人名譽傷害損失,以還給他一個公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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